编辑: LinDa_学友 2019-07-28
南府办〔2016〕76号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 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南宁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已经南宁市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12月12日 南宁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 前言"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关键期,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深化期,是全面深化改革、深入实施"一带一路"战略,奋力提升南宁"首位度"的攻坚期,也是我市加大环保力度、整体改善环境质量、全面建成环保模范城和生态文明示范区的重要期.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各项改革日益深入,环境保护面临重大机遇和挑战.统筹谋划"十三五"环境保护的目标指标、主要任务和保障制度,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和建设美丽南宁的重大举措,是促进南宁经济保持中高速发展、迈向中高端水平和实现提质增效、转型升级的基础支撑. 依据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思路、广西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及南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并充分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关于经济社会发展、资源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重要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是指导南宁市环境保护"十三五"时期工作主要依据和制定各相关规划的重要依据,规划基准年:2015年,规划期:2016年至2020年,规划范围:全市市域范围.

第一章 "十二五"工作回顾及"十三五"环境形势分析

一、"十二五"环境保护工作回顾

(一)主要成效 "十二五"期间,南宁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国家环保模范城和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着力削减总量、改善质量、防范风险,实施环境保护十一大重点工程,加大环境管理和环境执法力度,圆满完成自治区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较好地完成了《南宁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中确定的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生态环境稳步好转,成效明显. 表1 《南宁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目标达标情况 类别 序号 指标 单位 2015年现状 "十二五" 规划目标 达标情况 环境 质量 指标

1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市%100 ≥96 达标 县%90 ≥90

2 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

100 100 达标

3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 % 88.8 ≥75 达标

4 酸雨发生的强度和频率 %

0 控制在"十一五"中期水平 达标

5 声环境质量状况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 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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