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R30273052 2019-11-12
青府办发〔2014〕30号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成都市青白江区大气污染防治 实施方案(2014―2017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成都市青白江区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4―2017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18日 成都市青白江区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2014―2017年) 为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治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和《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2017)》,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行动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保障公众健康为出发点,以治理颗粒物(PM

10、PM2.5)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硫化氢为重点,坚持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污染物总量减排与空气质量改善相匹配,着力完善政府主导、企业施治、公众行动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科技、文化和行政手段,积极推进多种污染物协同减排,努力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不断改善全区环境空气质量.

(二)行动目标.到2017年,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重污染天数大幅度减少.PM10浓度以2012年为基准,下降25%以上;

PM2.5浓度以2014年为基准,下降比例待市环保局确定后发布.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工业企业污染治理. 1.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及硫化氢废气治理工程建设.重点抓好钢铁、玻璃、化纤等行业工业企业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建设和改造,通过 以奖代补 的方式推进已达标排放的重点企业实施深度治理,大幅度削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排放总量.加快推进台玻公司新建700t/d和900t/d浮法玻璃生产线烟气脱硝工程验收进度,2014年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年削减氮氧化物1000吨以上;

2014年底前,完成攀钢成都钢钒有限公司210m2烧结机脱硫设施改造,确保综合脱硫效率达到70%以上.烧结(球团)设备机头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颗粒物特别排放限值.2016年底前,完成攀钢成都钢钒有限公司10m2球团竖炉脱硫设施建设;

2014年底前,完成成都丽雅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硫化氢和二硫化碳等废气回收制备硫酸的生产线建设,形成每年脱气净化回收废气生产硫酸50000吨,实现节能减排、废气治理和废物循环利用;

2014年底前,完成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燃烧系统改造.对不能满足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攀钢集团成都钢钒有限公司、成都丽雅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实行限期治理,对限期治理后仍不能达标的,实施限产限排或关停.(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工管委、区环保局) 2.综合治理锅炉烟气.严格控制新建燃煤锅炉,现役源必须实施清洁能源改造或深度治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禁止新建燃煤锅炉.其他区域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新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上的锅炉原则上采用清洁能源,暂不具备条件的必须配套高效除尘设施(布袋或静电除尘),每小时20蒸吨及以上的燃煤锅炉同时配套脱硫脱硝设施.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2015年底前,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所有现役燃煤锅炉、直接燃用生物质燃料锅炉及其它高污染燃料锅炉必须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其他区域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直接燃用生物质燃料锅炉及其它高污染燃料锅炉,暂不具备条件实施清洁能源替代的,须实施高效除尘改造(布袋或静电除尘);

每小时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实施脱硫脱硝、高效除尘技术改造(布袋或静电除尘).2015年底前,完成我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成都玉龙化工有限公司、成都丽雅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八局集团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17家单位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工作.[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投促局)、区工管委;

配合单位:相关园区管委会、区发改局、区质监局、区安监局、区环保局] 3.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2014年底前,完成全区化工、汽车制造及维修、包装印刷、家具制造、机械电子等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挥发性有机物摸底调查,建立工业行业挥发性有机物重点企业名录,督促各企业建立涂料、胶黏剂、有机溶剂使用情况及产品、产量的月结台账;

2015年底前,取缔汽车维修等修理行业和企业的露天喷涂作业和含苯类溶剂型油墨生产;

禁止生产、销售、使用有害物质含量、挥发性有机物含量超过国家相关规定的室内装修装饰用涂料和溶剂型木器家具涂料.加强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和治理,推广使用环境标志产品,到2017年,协助成都市基本建立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体系.同时,推进油气在线监测系统建设;

对纳入重点名录的工业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实施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程,在汽车制造及维修、包装印刷、家具制造、机械电子等重点行业推广使用先进涂装工艺技术,优化喷漆工艺与设备;

深化涂装有机废气治理,溶剂型涂料涂装工序必须密闭作业,并配备有机废气高效收集和回收净化设施,有机废气收集率逐步达到90%以上,确保达标排放;

推进其他溶剂使用工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交通局、区环保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工商局)

(二)强化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 4.加快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交出行率.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优化公共交通基础设施.提高公交出行率,2017年公共交通出行率达到20%以上.(责任单位:区交通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城乡建设局、区公安分局) 5.严格新车环保准入门槛.新注册登记车辆须与全国同步执行国家阶段性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转入车辆参照新上户车辆标准执行.(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 6.完善在用机动车环保监管体系.切实加强二类以上机动车维修企业的监管,提高机动车维护保养水平.2014年,机动车环保检验率达到80%以上,其中出租车、公交车检验率应达到95%.(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区质监局、区环保局) 7.加速淘汰 黄标车 和老旧车辆.不断扩大 黄标车 限行区域,加强 黄标车 管理.2014年,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划定 黄标车 限行区域,推进 黄标车 限行电子监控设施建设,强化 黄标车 限行执法.2015年,淘汰公务 黄标车 和2005年前注册营运的 黄标车 ;

2016年,全面淘汰全区 黄标车 .加速淘汰老旧车辆.(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机关事务局、区交通局;

配合单位:区环保局) 8.全面提升车用燃油品质.2014年底前,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

2017年底前,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油、柴油.强化车用燃油生产企业运输、储存、销售过程监管;

加强加油站车用油品质量监督和抽查检测;

严厉打击销售不达标油品的行为.(责任单位:区发改局;

配合单位: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环保局) 9.发展新能源机动车.规划建设全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网络.鼓励在公交车、出租车、公务车、专用车等公共服务领域和私家车领域使用新能源汽车.提高新能源和清洁燃料公交车的使用比例.2014年,完成投运CNG公交车120辆、客运班车80辆、出租车100辆,到2017年完成投运CNG公交车增加至250辆、出租车增加至150辆,各类新能源汽车使用突破500辆.(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经信局;

配合单位:区城乡规划局、区国土局、区机关事务局、区城乡管理局) 10.加强低速汽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及摩托车监督管理.提高低速汽车节能环保要求,鼓励推进轻型卡车替换低速汽车,推广使用电动汽车,大力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加快淘汰老旧燃油农业机械;

开展工程、农业、园林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源排放状况调查,实施冒黑烟非道路移动机械综合整治,禁止未达到国家阶段性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在本区销售和使用;

加大对无牌照燃油摩托车和非法拼装摩托车打击力度.(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农发局;

配合单位:区城乡建设局、区城乡管理局、区交通局、区工商局、区环保局)

(三)强化面源污染治理. 11.严格控制扬尘.严格执行建设工地扬尘治理 六必须、六不准 标准.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负总责,实施物业化管理,督促抓好工地扬尘治理措施的落实.加强运渣车辆管理,驶出工地的车辆必须喷淋冲洗,使用全密闭公司化运营的渣土运输车辆,严厉查处超限运渣车辆.强化商砼站管理,商砼站要完善扬尘治理设施并落实治理措施,强化商砼车辆运输过程管理,严格装载体积,禁止超载运输;

商砼车辆必须安装防撒漏装置,运输途中严禁抛洒混凝土及浆料.对各类施工扬尘的责任单位和个人的不良行为进行扣分并纳入信用管理. 建筑垃圾运输只能选用《成都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名录》内的运输企业,运输单位应设置 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员 ,负责监督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在驶出工地前,保持号牌清晰、证照齐全有效、车辆整洁、车身符合技术标准,车载卫星定位系统正常运行,严禁将尘土带出工地.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道路逐步实现机械化洗尘保洁作业,2014年,一级道路机械化作业达100%,二级道路不低于80%,其他道路不低于50%.城市主干道与施工工地周围等重点道路配置 吸、扫、冲、收 组合式道路保洁设备,增加城市道路冲洗保洁频次,降低路面尘土负荷.逐步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混凝土路面改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减少道路扬尘.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及通往中心城区主要道路、重点乡镇主要道路应全面硬化.[责任单位:区城乡管理局(区扬尘办);

配合单位:区城乡建设局、区交通局、区公安分局、区环保局] 12.扩大散装水泥使用区域.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到2017年底,散装水泥使用率达到80%以上.引导干混砂浆进入建材超市,满足家庭装修需要.(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区房管局、区工商局) 13.加大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研究制定全区秸秆处置和综合利用激励机制,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通过建立健全 政府引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企业运作 的秸秆综合利用机制,实现秸秆资源化利用.同时,注重建立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强化与周边区(市)县的协调.2014年底前,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4%以上;

2017年底,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以上.[责任单位:区农发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各园区管委会、区城乡管理局、区经信局、区环保局、区财政局] 14.严控露天焚烧行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大巡查管控力度,严控露天焚烧垃圾及其他各类废弃物,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园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区国土局、区城乡管理局、区环保局] 15.严格控制餐饮油烟污染.参照中心城区餐饮油烟整治标准,全面推进餐饮油烟整治.全区建制镇以上城镇座位数大于30个且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低空排放或位于居民集中区等敏感位置且已引起油烟污染投诉的饮食服务业单位必须安装油烟除味设施.推动满足《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一类及二类规定的学校食堂、社会餐饮及农家乐安装油烟在线监控系统.推广使用净化型家用抽油烟机.按要求划定禁止露天烧烤范围.[责任单位:区城乡管理局、区环保局;

配合单位: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区商务局(区投促局)、区工商局]

(四)强化能源结构调整. 16.控制燃煤消费总量.逐步扩大全区禁煤区域.2014年底前,所有建制镇(街道)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施禁煤;

实施全区燃煤消费总量控制,燃煤消费总量向实现高效利用、具备污染深度处理能力的行业或企业集中,实现燃煤的清洁利用.[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区发改局、区统计局] 17.优化能源消费结构.进一步建立健全科学、完整、统一的能源统计体系,并根据统计能力建设的实际情况,分步实施、逐步完善,科学掌握全区能源的主要情况.到2015年,电力消费比重提高至16%左右;

天然气消费比重提高至46%左右;

煤炭消费比重下降到21%以下.到2017年,煤炭消费比重下降到19%以下. 加快推进天然气管网、储配设施、压缩天然气(CNG)和液化天然气(LNG)加气站建设.在全区范围内建立起布局合理、系统高效的天然气输配体系.到2015年,实现所有乡(镇)场镇、农村新型社区天然气管网全覆盖,对天然气管网暂时无法覆盖的农村地区全面供应瓶装液化石油气,城区、重点镇天然气普及率达到98%.建立政府与能源供应企业紧密联系的协调机制,完善天然气开发、设施建设、用气需求、调控管理的工作体系,保障燃气供应.(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城乡规划局、区国土局、区统计局) 18.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严格落实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到2017年,全区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较2012年降低12%.积极发展绿色建筑,大力推进建筑工业化、绿色施工及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应用,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等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城乡建设局]

(五)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产业升级. 19.严控 两高 行业新增产能.认真清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严格限制钢铁、化工、有色等高污染、高耗能项目;

不得新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的煤电、钢铁、建材、有色、化工等行业中的高污染项目;

严格控制 两高 行业新增产能,新(改、扩)建项目在全区范围内实行产能减量置换.(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

配合单位:区环保局) 20.淘汰落后产能.国家、省、市下达的 十二五 工业领域重点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分解形成年度计划,落实到具体企业,并采取综合措施,加强监督考核,全面完成 十二五 期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各项目标任务.2014年完成淘汰攀钢集团成都钢钒有限公司30T转炉一座及成都丽雅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玻璃纸生产线三条.[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配合单位:相关乡镇(街道)、区发改局、区环保局] 21.压缩过剩产能.加大环保、能耗、安全执法处罚力度,建立以提高节能环保标准倒逼 两高 行业过剩产能的退出机制.支持产能过剩 两高 行业企业退出或转型发展.压缩混凝土搅拌站规模,2014年底,制定混凝土搅拌站整合方案.(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区环保局)

(六)强化环保准入,优化区域经济布局. 22.强化资源环保准入约束.将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新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实行现役源2倍削减量替代.禁止新建火电、钢铁、水泥、玻璃等行业的高污染项目,对未通过能评、环评审查的项目,不得审批、核准和备案,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有关单位不得供电供水.(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环保局、区国土局、区安监局、区城乡规划局) 23.优化产业发展布局.加强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依据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重点产业发展布局、结构与规模.依法开展各工业集中发展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业企业分类向工业园区集中.环境敏感区范围内禁止新建大气污染物排放工业项目.坚决清理、依法关闭违规建设、投产的污染项目.2014年6月底前,全区集中清理、关闭、取缔无证无照违法排污企业.2015年底前,研究钢铁、化工等重污染行业转型、改造工作方案,有计划地推进实施.[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环保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投促局)、区城乡规划局]

(七)优化城市生态空间布局,提高大气自净能力.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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