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2017-12-07
第十一章 物权法概述

第一节 物权法通论

第二节 物权的概念

第三节 物权的种类

第四节 物权的客体与效力

第五节 物权变动

第一节 物权法通论

一、历史沿革

1、物权法的起源

2、大陆法系民法典国家的选择

二、物权法的性质与作用范围

1、性质:公法还是私法

2、范围:大物权、小物权之争

三、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1、物权法的价值目标:效率与安全

2、原则(1)物权类型法定原则(2)物权效力优先原则(3)物权客体特定原则(4)物权变动公示公信原则

四、物权法的体系

1、物权法的渊源:(1)宪法中的物权规范(2)民法物权编(3)行政法规中的物权法规范(4)民事特别法中的物权法规范

2、物权法规范的内容:(1)所有权(2)用益物权(3)担保物权

五、关于草案建议稿的介绍与说明

第二节 物权的概念案例:甲―卖房―乙(交付,未登记)后甲又将房子卖与丙,并办理过户手续问(1)甲与乙及甲与丙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2)丙可否向甲请求返还该屋?

一、物权概念的起源

1、罗马法:支配权与请求权

2、德国法

二、概念

1、物权是支配权(1)含义:物权的目的是完成权利人对具体物的支配与控制(2)范围与客体

2、物权是绝对权

3、物权具有排他性

三、物权与债权的区别

1、区别:以具体案例作分析

2、物权是债权产生的前提

3、物权与债权的相互融合

第三节 物权的种类

一、物权法定原则

1、物权法定的原因

2、含义:类型强制 内容强制

3、违反的法律后果

二、民法上的物权类型

1、所有权

2、用益物权

3、担保物权

4、占有

三、民法学上物权的类型

1、所有权与定限物权

2、动产与不动产物权

3、主物权与从物权

4、意定物权与法定物权

5、本权与占有

第四节 物权的客体与效力案例:甲经营果园,有土地二笔,奶牛30只.

甲又在与其相邻的乙的土地上盖了两栋房屋.又因水果买卖,丙丁各欠甲水果款5万.问:甲享有哪些权利?以何为客体?

一、客体

1、物权客体特定原则

2、物权的客体

二、物权的效力

1、排他效力

2、优先效力(1)物权间的优先效力(2)物权对债权的优先效力

3、物上请求权(1)性质:债权还是物权(2)内容(3)讨论:能否成为消灭时效的客体?

第五节 物权变动

一、物权变动和法律事实

1、物权变动的含义(1)物权的取得: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2)物权的变更:广义与狭义(3)物权的消灭:绝对丧失与相对丧失

2、引起物权变动的法律事实(1)法律行为(2)事实行为

二、物权变动模式

1、意思主义(1)含义(2)代表:《法国民法典》《日本民法典》3)学说

2、形式主义(1)物权形式主义内容 产生原因 代表(2)债权形式主义

三、物权行为

1、概述(1)萨维尼:《现代罗马法体系》(2)基本内容:分离原则 抽象原则 形式主义原则(3)该理论对德国民法的影响

2、物权行为理论分析(1)在法律行为体系上的构成(2)基本功能

3、物权行为的学理争论(1)争论焦点(2)分析

四、物权变动的原因与结果区分原则

1、物权变动中原因与结果的一般关系

2、基本含义

3、实践价值

五、公示公信原则

1、公示原则(1)含义(2)功能(3)效力

2、公信原则(1)含义(2)功能(3)公信力

3、不动产登记制度(1)不足(2)如何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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