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过于眷恋 2019-07-29
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的群众信访举报件已结案件一览表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备注

1 ,

2017051856 , 邵阳市绥宁县瓦屋塘镇庙湾村里的河道被私自卖给私人建水电站,现在河里没水,河道很脏,庄稼种不出了.

上面庙湾村上游建水库,水被截流往其他村流. , 绥宁县 , 生态破坏 ,

1、接到交办件后,我县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工作人员于5月19日、5月20日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庙湾村九江电站已按签订协议要求每年给庙湾村拨付62000元.

2、粮田灌溉期间因雨水少该电站已停止生产发电半个月,河水已恢复自然流域,河水清澈见底.因此,反映河里没水、庄稼种不出来情况不实.

3、庙湾村九江电站近年来投资150222元为庙湾村修建了相关水利设施. , 部分属实 ,

1、经调查了解,该电站属于手续合法电站,此信访举报件,是对原协议有争议的一般信访问题,不涉及破坏生态.出现这一信访事件,是村民与庙湾村九江电站存在利益争议,村民想阻止电站生产,部分村民自己想再建水电站或在下游搞养殖业.

2、我县要求庙湾村九江电站必须履行合同职责,特别是粮田灌溉期间保证下游供水,在干旱季节停止生产发电.

3、要求庙湾村九江电站处理好与庙湾村支两委、村民的关系,对村里需修建的水渠等水利设施量力而行、加大投入.

4、要求瓦屋镇政府在庙湾村九江电站履行协议的前提下,协调好各方面关系,做好群众思想工作. , 无 , *已办结

2 ,

2017051857 , 邵阳市隆回县桃洪镇肖山村肖山水库(饮用水源地)受养鱼户运来的猪粪、牛粪、人粪、有机肥影响污染严重,之前处理中水库400多亩面积只用了约1000斤石灰处理,居民要求清理一米多深的淤泥,责任人不愿清理.对现在处理情况相当不满意,只是在敷衍了事. , 隆回县 , 水污染 , 2017年4月25日,桃洪镇人民政府向肖山水库灌区各村及肖时宝送达了《关于终止肖山水库水面开发承包协议的通知》,该镇于4月25日终止肖山水库水面开发承包协议,并责令承包人肖时宝于2017年5月5日前清理完水库存鱼.2017年5月6日,三和村村民对水库进行开闸(八字口)放水,5月12日下午,为对库底进行曝晒,三和村村民动用挖掘机进一步扩大八字口,现水库水已基本放干,库内有少量死鱼,为防止二次污染,桃洪镇雨山铺便民服务中心于5月16日组织人员对库区内的死鱼进行打捞和无害化处置.5月16日,桃洪镇雨山铺便民服务中心组织人员对肖山水库库底进行了消毒,共抛洒生石灰约10.8吨.5月17至5月19日,该中心组织人员陆续抛洒10吨生石灰对库底进行消毒. , 部分属实 , 县监察局于5月18日对原养殖承包人肖时宝(现任三阁司镇副镇长)进行约谈,并责令他做好相关工作.2017年5月19日,桃洪镇雨山铺便民服务中心组织肖山村上访群众及县水务局、县环保局等单位召开协调会,与肖山村村民代表就肖山水库及饮用水井的消毒、处理问题达成了一致. , 约谈原承包人肖时宝(现任三阁司镇副镇长) , 已办结(与第20批2017051462*重复)

3 ,

2017051858 , 邵阳市大祥区深塘社区居民饮用的井水被污染,邵阳市高级技工学校的污水直接从社区的小排水沟排放,下雨污水溢流到井里. , 邵阳市大祥区 , 水污染 , 5月19日,副区长肖小鑫率领区环保分局、区农林水局、学院路街道相关负责人赴现场核实情况.经查,水井周围的小池塘有大量浮萍,池塘与旁边排水沟侧向连通,池塘外约30米处即为邵阳市高级技工学校生活污水排放沟渠,遇大雨时生活污水易渗入井水池塘. , 属实 , 5月19日下午,在区农林水局、区环保分局的指导下,学院路街道立即组织人员对问题进行整治,出台了整治方案.一是清理邵阳市高级技工学校生活污水排放沟渠;

二是对饮用水井周边的环境卫生进行整治,清除池塘边杂草树枝和池塘内杂草浮萍等,将水塘上方的雨污分离,确保污水不再排入水井池塘;

三是对饮用水设施水泵进行清洗,水井淤泥打捞清除;

四是加强饮用水井的安全防护,在修建50公分围墙的基础上增设安全防护栏,设置水源保护健康教育栏;

五是责成社区对池塘内外进行定期维护清理.因连日下雨,截至5月23日下午,现只完成所有工作的80%,后续工作预计在5月25日前全面完成. , 无 , 已办结

4 ,

2017051859 , 邵阳市邵东县佘田桥镇联合村申某某的生猪养殖场废水直接排放到佘湖坳水库,现水库富营养化严重,已经不能养鱼、不能灌溉,水污染严重. , 邵东县 , 畜禽养殖污染 , 该养猪场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未取得防疫站合格证.近几年来,佘田桥镇一直责令该养猪场改造猪场设施,但其迟迟未动.2017年3月17日,佘田桥镇防疫站对该养猪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4月16日下达退养搬离通知,此后至5月10日,镇政府先后四次现场督查,做场主退养工作,并下达关闭通知.5月14日镇政府现场督查发现其并未搬离迁出,电力部门断了其生产用电源,并下达5月17日前拆除猪场设施通知书. , 部分属实 ,

1、该场于5月14日已断电停止生产.

2、佘田桥镇会同县畜牧局做好场主退养工作,养殖业主已写好退养承诺书,同意在5月18日前将猪场搬离.

3、由佘田桥镇和县畜牧局牵头协调,组织县内规模养殖场对该猪场的存栏生猪进行收购.截止5月18日该场存栏271头生猪已全部出售.

4、佘田桥镇负责对该养殖场污染进行清理,并拆除其养殖设施.截止5月18日,该养猪场存栏271头生猪已全部出售;

养猪场原有污染物全部清理完毕,养殖设施全部拆除.鉴于该养猪场已经实现关闭退养,原污染已经清理到位,养殖设施全部拆除,现决定对此信访交办事项予以办结. , 无 , 已办结

5 ,

2017051860 , 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金石桥镇东山塘十几年的垃圾填埋场问题的处理结果是约谈金石桥镇镇长,污染的处置措施不到位,做了一个表面文章,只是掩埋了一下,栽了点树,对处理的情况不满意.建议派专业人员对整改的情况进行验证,需要考虑安全隐患、需要考虑怎么销毁垃圾?考虑对附近整个饮用水源的污染怎么处理?现有污染点怎么处理? , 隆回县 , 其他 , 2017年5月16日,县环保局联合金石桥镇人民政府对金石桥垃圾填埋场的封场情况进行了再次检查,没有发现倾倒垃圾、焚烧垃圾的行为.2017年5月20日,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再次前往金石桥垃圾填埋场进行检查,该垃圾填埋场已封场完毕,没有再次倾倒垃圾的行为. , 部分属实 ,

一、处理情况

1、隆回县环境保护局向该镇送达了《隆回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隆环罚告字〔2017〕10号),对该镇处以罚款人民币十万元.

2、5月1日,隆回县调查问责领导小组对金石桥镇镇长彭南保进行了约谈.

3、5月2日,隆回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向隆回县监察局送达了《关于金石桥镇垃圾填埋场相关问题责任追究的移送函》.

二、整改情况

1、2017年4月30日,金石桥镇人民政府组织力量对该垃圾填埋场进行了封场施工,用生石灰对填埋场进行了彻底消毒,并用黄土对垃圾表层进行了全面覆盖.5月4日金石桥镇完成了该垃圾填埋场的封场工作并对垃圾填埋场采取了植树等生态恢复工作.

2、该镇现已投入30万元购买了压缩式垃圾车,5月2日已投入使用,对生活垃圾统一转运至县城无害化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理.

3、隆回县疾控中心对垃圾填埋场下游的东山团村6组二口井进行了采样检测,检测结论为样品所检项目浑浊度、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的相关指标限值,其他项目均符合此标准.根据金石桥镇金桥居委会及东山团村村民委员会关于饮用水来源的证明,该二口井不是东山团村的饮用水,村民饮用水由镇自来水厂供应. , 约谈金石桥镇镇长彭南保 , *已办结(与第5批2017042950*,第21批2017051553*,第22批2017051641*重复)

6 , 2017051837信 , 绥宁县麻塘苗族瑶族乡船田沈某某不经国土和环保审批,2015年在大莫与路船田境内非法占用1亩良田办活性炭厂,排出的废气难闻,令人作呕. , 绥宁县 , 大气污染 , 5月19日,县环境监察大队、县国土执法大队及麻塘乡政府工作人员到该炭厂进行调查核实:县安监环保局调查情况:该炭厂正处于试生产状态,产量80吨左右/月,生产过程中无废水产生,废气主要是碳化窑和燃料燃烧产生的烟尘,烟气通过集中收集后,从烟筒排放,该炭厂未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安装水喷淋式除尘设施,对周围环境存在一定的影响.县国土局调查情况:2009年,麻塘乡船田村民沈忠达未经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在麻塘大莫和船田境内占用土地修建造纸厂,县国土局给予了依法查处,于2009年5月23日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2014年5月,该造纸厂被县人民政府依法取缔,2016年,沈忠达经县安监环保局环评审批和工商登记手续,在原有的造纸厂的土地上开办了炭厂. , 属实 ,

1、2017年5月20日县安监环保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绥安环责改决字)〔2017〕103号,责令该炭厂立即停止试生产;

2、根据绥环评函〔2015〕38号的要求建好环保设施;

3、整改完成后,需经我局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2、2017年5月20日县安监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绥安环罚告字〔2017〕7号,对该炭厂在试生产期间,未建好环保设施主体工程投入使用,烟尘未经有效处理直接排除的行为,违法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拟对该炭厂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立即停止试生产;

2、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3、2017年5月22日,对该炭厂停止供电.

4、责令绥宁县麻塘乡发达环保机制炭厂按程序完善用地审批手续. , 无 , 已办结

7 , 2017051838信 , 绥宁县麻塘乡原五龙寨村(现三寨村)有村干部在村委会旁边建办活性炭厂.排出烟气严重污染村民身心健康.建议断电整顿达标后再生产. , 绥宁县 , 大气污染 , 5月19日,县环境监察大队、县国土执法大队及麻塘乡政府工作人员到该炭厂进行调查核实:该炭厂正处于试生产状态,产量60吨左右/月,生产过程中无废水产生,废气主要是碳化窑和燃料燃烧产生的烟尘,烟气通过集中收集后,从烟筒排放,该炭厂未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安装水喷淋式除尘设施,对周围环境存在一定的影响. , 属实 ,

1、2017年5月20日县安监环保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绥安环责改决字)〔2017〕102号,责令该炭厂立即停止试生产;

2、根据绥安监环保函〔2017〕2号的要求建好环保设施;

3、整改完成后,需经我局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2、2017年5月20日县安监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绥安环罚告字〔2017〕8号,对该炭厂在试生产期间,未建好环保设施主体工程投入使用,烟尘未经有效处理直接排除的行为,违法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拟对该炭厂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立即停止试生产;

2、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3、2017年5月22日,对该炭厂停止供电. , 无 , 已办结

8 ,

2017051960 , 邵阳市新宁县黄金瑶族乡九龙村如意源电站,建了个水库,水把生态林给淹了,破坏植被,破坏生态,邵阳市新宁县水庙镇新桥村有个洗砂场、洗砂污染当地的新寨河,导致河水浑浊不堪. , 新宁县 , 生态破坏 , 1如意源电站于2005年12月在湖南省林业厅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湘林地审字[2005]11154号),同意征占用林地1.1公顷(其中防护林地1.1公顷)用于水库建设项目.2009年9月界富山被国务院划定为湖南舜皇山国家自然保护区,如意源电站建设项目,座落在国家级生态公益林范围内.经现场核实,该电站蓄水池、坝基、引水明渠、明置管道等占用林地面积2.59公顷,除在林业部门办理使用林地手续的1.1公顷,该电站非法占用生态公益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林地,破坏林地及植被面积1.49公顷.

2、2015年7月由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国环评估乙字2737号],2015年7月17月取得水庙镇新桥建筑用砂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15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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