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2019-09-15
本台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

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人员应当对其审核、签署的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迟报统计资料,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Ⅱ.建筑业生产活动统计的主要指标 1.签订的合同额:指建筑业企业在报告期直接同建设单位签订合同的总价款和以前年度同建设单位签定合同的未完工程跨入本年度继续施工工程合同的总价款余额. 2.上年结转合同额:指以前年度同建设单位签订合同的未完工程跨入本年度继续施工工程合同的总价款余额. 3.本年新签合同额:指建筑业企业在报告期内同建设单位直接新签订的各种国内工程合同的总价款,不包括与其他建筑业企业新签的分包合同额. 4.直接从建设单位承揽工程完成的产值:指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直接与建设单位(业主)签订的承包合同(包括报告期及以往年度签订的合同,不包括无效合同和中途解除的合同),在报告期内完成的工程总值.包括企业向其他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分包出去的工程所完成产值,还包括分包企业缴纳的管理费. 5.自行完成施工产值:指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直接与建设单位(业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包合同中,自行完成的工程总值.包括总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企业自行完成的工作量和分包企业缴纳的管理费. 6.分包出去工程的产值:指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与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签订的专业承包或劳务分包合同中在报告期所完成的产值.分包企业如果是一个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其完成的产量产值,不包括在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自行完成产值中. 在当前建筑市场中,还有一些零散的建筑业包工队(组)以小包工队形式从建筑施工企业分包部分 单位工程 或 分部工程 ,这些包工队(组)并不具备填报国家统计报表的条件,其完成的产量产值均应由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填报.为了保持相关数据的一致性,包工队(组)参与施工的人数也应统计在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的人数内. 7.从建设单位以外承揽工程完成的产值:指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从其他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处承揽工程而完成的产值.不包括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从建设单位承揽工程中自行完成的产值和分包企业缴纳的管理费. 8.建筑业总产值:建筑业总产值是以货币表现的建筑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建筑业产品和服务的总和.建筑业总产值包括建筑工程产值、安装工程产值和其他产值三部分内容. 9.建筑工程产值:指列入建筑工程预算内的各种工程价值,包括: a.各种房屋如厂房、仓库、办公室、住宅、商店、学校、医院、俱乐部、食堂、车库、招待所等房屋建筑,按照当前预算制度规定,列入房屋工程预算内的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价值及其装饰油漆工程,以及列入建筑工程预算内的各种管道(如蒸汽、压缩空气、石油、给排水等管道),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的敷设等工程. b.设备基础、支柱、操作平台、梯子、烟囱、凉水塔、水池、灰塔等建筑工程、炼焦炉、裂解炉、蒸汽炉等各种窑炉的砌筑工程及金属结构工程. c.为施工而进行的建筑场地的布置,工程地质勘探,原有建筑物和障碍物的拆除及平整土地,施工临时用水、电、汽、道路工程,以及完工后建筑场地的清理,环境绿化工作等. d.矿井的开凿、井巷掘进延伸、露天矿的剥离、石油、天然气钻井工程和铁路、公路、港口、桥梁等工程. e.水利工程,如水库、堤坝、灌渠以及河道整治等工程. f.防空、地下建筑等特殊工程. g.装饰装修工程. 10.安装工程产值:指设备安装工程价值,包括: a.生产、动力、起重、运输、传动和医疗、实验等各种需要安装设备的装配和安装与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等装设工程,附属于被安装设备的管线敷设工程、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作. b.为测定安装工作质量,对单个设备、系统设备进行单机试运和系统联动无负荷试运工作. 在设备安装产值中,不得包括被安装设备本身价值. 11.其他产值:建筑业总产值中除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以外的产值.包括房屋构筑物修理产值、非标准设备制造产值、总包企业向分包企业收取的管理费以及不能明确划分的施工活动所完成的产值. 房屋构筑物修理产值:指房屋和构筑物的修理所完成的产值,但不包括被修理房屋、构筑物本身价值和生产设备的修理价值. 非标准设备制造产值:指加工制造没有定型的非标准生产设备的加工费和原材料价值(如化工厂、炼油厂用的各种罐、槽,矿井生产统一使用的各种漏斗、三角槽、阀门等)以及附属加工厂为本企业承建工程制作的非标准设备的价值. 12.装饰装修产值:包括装饰、装修两部分产值.装修装饰指对新旧房屋及建筑物进行的内外装修装饰;

对新建房屋及建筑物经过施工后,尚未完全达到使用标准,而进行的二次装修装饰;

以及对原有房屋经使用若干年后进行的二次内外装饰.包括抹灰、门窗、玻璃、吊顶、隔断、饰面板(砖)、涂料、裱糊、刷浆、花饰等. 13.在外省完成的产值:指建筑业企业在其他省份施工所完成的建筑业产值. 14.竣工产值:一般是以单位工程为对象,当该工程按照设计所规定的工程内容全部完成,达到了设计规定的交工条件,经有关部门检查验收鉴定合格的单位工程价值,即为竣工产值.竣工产值包括范围应是报告期内竣工单位工程从开工到竣工的全部自行完成的价值,如果一个单位工程跨两个年度施工,其竣工价值应当包括上年度完成的价值.有些大型单位工程,如大型厂房、高级宾馆、各种管道、公路、铁路等,能够分跨、分层、分段施工并按合同规定,能够分开交付使用的,可以分开计算竣工产值.竣工产值不包括附属辅助企业或内部核算的其他单位为外单位生产和服务的价值. 15.房屋建筑面积:指房屋全部平面面积的总和.它从房屋的外墙线算起,包括可供使用的有效面积和墙柱等结构占用面积.多层房屋按各层(包括地下室)面积总合计算.旧房加层或改造,只计算增加的建筑面积;

旧房拆除重建,计算其全部面积;

临时房屋不计算建筑面积. (1)房屋建筑面积的计算范围包括: a.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建筑物内如带有部分楼层者,亦应计算建筑面积. b.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也需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当高跨为边跨时,其建筑面积按勒脚以上两端山墙外表面的水平长度乘勒脚以上的外墙表面至高跨中柱外边线的水平宽度计算.当高跨为中跨时,其建筑面积按勒脚以上两端山墙外表面的水平长度乘以中柱外边线的水平宽度计算. c.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其底层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d.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出入口的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的水平面积计算. e.用深基础做地下架空层加以利用,层高超过2.2米的按架空层外围的水平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f.坡地建筑物利用吊脚做架空层加以利用,且层高超过2.2米的,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g.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回廊部分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h.图书馆的书库按书架层计算建筑面积. i.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建筑物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j.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围护结构外墙水平面积乘以实际层数计算建筑面积. k.建筑物的技术层,层高超过2.2米的应计算建筑面积. l.柱雨棚按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独立柱的雨棚按顶盖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m.有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单排柱、独立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顶盖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n.突出屋面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o.突出墙外的门斗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p.封闭式阳台、挑廊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凹阳台、挑阳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q.建筑物墙外有顶盖和柱的走廊、檐廊按柱的外边线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柱的走廊、檐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r.两个建筑物间有顶盖的架空通廊,按通廊的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顶盖的架空通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s.室外楼梯做为主要通道和用于疏散的均按每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楼内有楼梯的室外楼梯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t.跨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高架单层建筑物,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多层者按多层计算. (2)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①突出墙面的构件配件和艺术装饰,如柱垛、勒脚、台阶、无柱雨蓬等. ②检修、消防等用的室外爬梯. ③层高在2.2米以内的技术层. ④构筑物,如独立烟囱、烟道、油罐、水塔、贮油(水)池、贮仓、圆库、地下人防干、支线等. ⑤建筑物内外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罐的平台. ⑥没有围护结构的屋顶水箱,舞台及台后悬挂幕布,布影的天桥、挑台. ⑦单层建筑物内分隔的操作间、控制室、仪表间等单层房间. ⑧层高小于2.2米的深基础地下架空层、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 房屋建筑面积按房屋设计所规定的用途进行划分,一般分为以下几种: 16.厂房、仓库:厂房指直接用于生产或为生产配套的各种房屋,包括主要车间、辅助用房及附属设施用房.凡工业、农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等单位中的厂房都包括在内.仓库指工业、农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供销、外贸及其他企事业单位建造的成品库、原材料库、货物仓库、物资储备库以及冷藏库、粮油库等. 17.住宅:指专供居住用的房屋.包括别墅、公寓、各部门的职工家属宿舍和集体宿舍(包括职工单身宿舍和学生宿舍)等供居住的房屋.不包括住宅楼中作为人防工程用的房屋,也不包括不住人的地下室. 18.办公用房:指企业、事业、机关、团体、学校、医院等单位的办公用房,也包括商务办公楼. 19.批发和零售用房:指批发和零售企业对外营业的各种批发市场、超级市场、商店、门市部、粮店、书店、供销店等房屋.不包括批发零售企业的厂房和仓库.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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