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2019-07-04
岑巩县民政局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 岑巩县民政局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共计42项,其中行政许可22项,行政处罚5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给予9项.

序号 , 权力类型 , 项目名称 , 设定依据 , 实施主体 , 责任事项 , 责任事项依据 , 承办机构 , 追责对象范围 , 备注

1 , 行政许可 , 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注销登记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第24条社会团体撤销其所属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办理注销手续. , 岑巩县民政局 ,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3.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

不予许可应告知理由,并告知相对人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4.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向申请人送达行政许可证件;

建立信息档案;

公开有关信息.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加强监管.6.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

30、

32、

34、

37、

38、

39、

40、

42、

44、61条;

《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民政部令第23号)第13条、第14条. , 综合股 , 法定代表人及分管领导、综合股负责人、具体经办人 ,,

1

2 , 行政许可 , 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成立登记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第19条:社会团体成立后拟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应当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有关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名称、业务范围、场所和主要负责人等情况的文件,申请登记.《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民政部令第23号)第3条:社会团体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应当按照章程的规定,履行民主程序,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向负责该社会团体登记的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经登记管理机关登记后,方可开展活动. , 岑巩县民政局 ,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

不予许可应告知理由,并告知相对人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送到责任:在规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送到行政许可证件(或批文)(注:承诺时间不包含按专家组审查意见修改的时间);

建立信息档案;

公开有关信息.

5、事后监督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加强监督.

6、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

30、

32、

34、

37、

38、

39、

40、

42、

44、61条;

《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民政部令第23号)第

4、

5、

7、8条 , 综合股 , 法定代表人及分管领导、综合股负责人、具体经办人

3 , 行政许可 , 社会团体变更登记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第20条社会团体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变更备案(以下统称变更登记). , 岑巩县民政局 ,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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