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烂衣小孩 2018-05-21

(五)未经批准在城镇地区擅自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责令其限期改正;

拒不改正的,予以没收,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 , 同上 ,,

9.对未经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市容的行为的处罚 , 集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第三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罚款:

(二)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市容的;

2.《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1994年福建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第三十条单位或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并可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拒不改正的,加倍罚款:

(三)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

(五)项、第十三条规定的,处以100元至1000元罚款;

3.《厦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08年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号))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责令改正;

拒不改正的,按照占用面积每平方米一百元处以罚款;

拒不缴交罚款的,可依法将扣押的当事人经营兜售的物品和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工具拍卖,抵缴罚款.第五十二条凡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造或者拆除;

逾期未改造或者未拆除的,经市、区人民政府批准,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组织强制拆除. , 同上 ,,

10.对未经批准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按批准的拆迁方案进行拆迁等行为的处罚 , 集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第三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罚款:

(三)未经批准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按批准的拆迁方案进行拆迁的. 2.《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1994年福建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第三十条单位或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并可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拒不改正的,加倍罚款:

(五)损坏、擅自拆除或者未按要求重建环境卫生设施的,处以200元至2000元罚款. 3.《厦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08年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号)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以下行为之一的,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八)未经批准擅自拆除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道班房的,责令限期重建或者补建;

拒不重建或者补建的,赔偿损失,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 同上 ,,

11.对建筑物或者设施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处罚 , 集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第三十七条凡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限期改造或者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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