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夸张的诗人 2013-08-18

11 , 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 , 《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发〔2000〕8号):

四、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加快实现管理服务的社会化.各地要通过加强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财政补助等措施,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目前仍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费差额缴拨的地区,要在今年9月底前改为全额缴拨.各地不得实行行业间的封闭运行,对尚未完全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地区,在明确保证发放责任的同时,要加大基金调剂力度,对当期发放确有困难的地区要及时实施基金调剂.对基本养老金计发标准要认真进行清理,凡属国家规定统筹项目内的基本养老金,必须保证足额发放;

统筹项目外的,应由企业根据效益情况自行确定.实行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是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减轻企业负担的重要手段,也是建立独立于企业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必要条件.各地要制定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基本实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或委托银行、邮局等社会服务机构发放基本养老金的目标.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和社区服务组织的作用,为将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提供服务. , 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12 , 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离退休人员丧葬费、一次性困难补助费等待遇办理 , 《关于调整企业因病非因工死亡职工遗属抚恤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秘〔2004〕193号)第二条:

1、丧葬补助费:职工死亡发给丧葬补助费2000元,应实行火葬的地区擅自土葬的不发(少数民族,国家允许土葬的除外).

2、一次性困难补助费:退休人员死亡发给直系亲属八个月本人生前月基本养老金;

离休人员和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死亡,其直系亲属一次性困难补助费参照党政机关同类人员标准发给,没有直系亲属的不发.

3、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死亡职工有供养直系亲属的,不分居住地,抚恤金均按死亡职工生前单位所在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给,供养直系亲属为1-3人的(含3人)据实发给,3人以上的按照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00%发给,但初次核定的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者生前月缴费工资或月基本养老金.今后随死者生前单位所在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同步调整.

4、按上述规定执行的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标准,如低于省劳动保障厅劳社秘[2000]311号文件规定标准的,可按311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今后在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时冲减.

5、企业离休人员和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去世后,符合享受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条件的父母、配偶,每人每月除按规定标准发给抚恤金外,1937年7月6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人员死亡后,抚恤金另加50元;

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另加40元;

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另加25元.无依靠孤独供养直系亲属,除按规定标准发给抚恤金外,另加25元. , 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13 , 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移交 , 1.《关于全面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皖办发〔2003〕15号):企业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要从企业向街道、社区移交,对街道、社区暂不具备管理企业退休人员档案条件的,可以由市、县统一集中管理.2.《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移交管理工作的通知》(宜社管办〔2005〕7号):参加市本级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各类企业的新老退休人员,其人事档案统一纳入市社会保险局集中管理.中央、省属企业退休人员在移交地方社会管理服务后,其人事档案一并移交. , 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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