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2019-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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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的群众信访举报件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5月21日办结案件)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备注

1 , 20170429D76 , 嘉禾县珠泉镇砂坪村原氮肥厂现办了多家小铁厂,多为夜间作业,大气污染严重.

, 郴州市嘉禾县 , 大气污染 , 2017年4月29日22时30分左右,嘉禾县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联合公安部门、珠泉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对投诉人反映的砂坪村原氮肥厂区域进行了突击检查.经进一步调查,嘉禾县珠泉镇沙坪村氮肥厂内有8家企业,包括2家配备电炉的铸造厂、4家配备冲天炉的铸造厂、1家塑料制品加工企业和1家生物质材料生产企业,其中2家配备电炉的铸造厂因零点用电存在着电价优惠,故选择在晚间生产.有2家铸造厂取得了排污许可证(现场检查时在生产),其余6家企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现场检查时未生产). , 属实 , 根据对8家企业的调查核实情况,我县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分别对其采取了以下处理整改措施:

(一)已对嘉禾县嘉仁生物有限公司拟下达责任停止排污决定书(嘉环责停排z2017{95号);

(二)已对嘉禾县明辉铸造厂拟下达责任停止排污决定书(嘉环责停排z2017{93号);

(三)已对嘉禾县泰丰有限公司拟下达责任停止排污决定(书,嘉环责停排z2017{94号);

(四)已对嘉禾县瑞鑫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嘉环责改字z2017{06号)、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嘉环罚告字z2017{06号);

(五)已对嘉禾县夏新精密铸业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嘉环责改字z2017{07号)、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嘉环罚告字z2017{07号);

(六)已对嘉禾县建超铸钢厂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嘉环责改字z2017{08号)、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嘉环罚告字z2017{08号);

(七)由于嘉禾县金辉铸造厂长期未生产,经电话联系企业老板毛伍斌,进一步确认该厂不再经营,我县未对其作进一步处理.

(八)根据现场核实,天源钢锄厂厂区内已无任何生产设备,且无法进一步核实企业信息,我县未对其作处理. ,,

已于5月21日办结*

2 , 20170501D96 , 嘉禾县龙潭镇石坡头村腾达贸易有限公司私自设立的非法加油站废水污染农田. , 郴州市嘉禾县 , 水污染 , 2017年5月1日22时左右,嘉禾县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联合龙潭镇人民政府、公安部门、经信部门和安监部门相关人员对投诉人反映的嘉禾县龙潭镇石坡头村腾达贸易有限公司私自设立的非法加油站废水污染农田的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经初步调查,该厂全名为嘉禾县鹏达贸易有限公司,位于嘉禾县龙潭镇龙兴村,法人代表为何日鹏,公司直接负责人为何满仔,主要从事原煤的仓储和销售.该公司未办理环评手续,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内有一非法加油点,主要是为企业内部的铲车.经核查,该交办件部分属实, 嘉禾县龙潭镇石坡头村腾达贸易有限公司私自设立的非法加油站废水污染农田 部分属实,经现场核实,嘉禾县鹏达贸易有限公司内存在非法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行为,污染农田的程度还需进一步确定. , 部分属实 , 县环保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下达了嘉禾县环保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嘉环责改字[2017]12号),并下达了嘉禾县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嘉环罚告字[2017]11号),责令该企业作如下整改:

1、责令该公司于2017年5月30日前将煤炭储存项目恢复原状,并于2017年6月1日前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县环保局;

2、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RMB:50,000元).嘉禾县安监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嘉安监危化责改[2017]00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嘉安监危化罚[2017]001号),

1、处罚人民币陆万元整(RMB:60,000元);

2、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目前该公司内的非法储油点柴油储罐已挖掘,加油设施也已进行了拆除,露天堆放的炉渣正在进行清运. ,,

已于5月21日办结

3 , 20170511D110 , 郴州市嘉禾县晋屏镇嘉禾县垃圾填埋场,每天下午垃圾填埋场排放恶臭气体. , 郴州市嘉禾县 , 大气污染 , 2017年5月12日0点22分左右,接督办电话后,县城管局、县环保局立即赶赴嘉禾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进行现场检查,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的 郴州市嘉禾县晋屏镇嘉禾县垃圾填埋场,每天下午垃圾填埋场排放恶臭气体 的投诉部分属实,2017年3月8日,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根据2月28日县政府常务会的要求已全部停产.近期因郴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设备检修,致使嘉禾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2017年5月8日至11日4天未外运垃圾,造成上料车间料池内的生活垃圾发酵散发出异味,而并非每天排放恶臭气体.目前约有600吨垃圾在料坑中存放,因发酵散发异味. , 部分属实 , 经与郴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联系,将于2017年5月12日下午开始,启动垃圾外运,于2017年5月19日前完成目前存量垃圾处置,同时确保新增垃圾日清日处.截止2017年5月16日,嘉禾县生活垃圾处理厂因郴州垃圾焚烧发电厂设备检修而积压的存量垃圾已清运完毕,且每日新增垃圾均达到日清日处,不再有其它异味散发. ,,

已于5月21日办结

4 , 20170514X46 , 嘉禾县石羔乡六甲村30多亩良田上开砖厂,挖成了一个巨大的天坑,造成植被破坏,无法耕种.望督促把坑洞填平,还土地以利种植. , 郴州市嘉禾县 , 生态破坏 , 经查,群众举报属实.交办件中的砖厂全名为嘉禾县甫口砖厂,砖厂老板叫王中成,现年49岁,身份证号为432826196805094811,嘉禾县晋屏镇甫口村人.该砖厂位于嘉禾县甫口村赤珠岭,1997年开工建设,2002年建成,占地面积约4000平方米,通过对照原石羔乡土地利用现状图,地类性质为林业和旱土,距离该砖厂400米左右处,现场有一个坑塘,面积约2亩,石羔乡土地利用现状图反映的地类为荒草地.据群众反映取土区的土地责任制到户时是以水田分配到户的,曾经耕种过一段时间,之后因水源等原因一直未耕种变成了荒草地.取土区的土地一部分为砖厂老板口头租赁而来,一部分为调换土地而来.取土区现状除形成坑塘外,未造成其他次生污染.县国土局于2016年8月22日,已经下达了《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通知书》(嘉国土资[2016]第76号),该砖厂2016年10月在全县砖厂清理整治中列入取缔企业名单,现处于停产状态且部分设施已经拆除. , 属实 ,

1、责令业主立即停止一切土地违法行为.

2、责令业主立即采取措施把坑塘予以填平,并按照 宜耕则耕、宜林则林 的办法予以恢复生态种植.同时函告了晋屏镇政府督促业主按要求完成.该砖厂现已在开展回填治理工作. ,,

已于5月21日办结

5 , 20170514X47 , 嘉禾县行廊镇邝家村钢瓶检验站、中邦氧气站都是无环评非法生产,产生的废气废水排放到邝家水库,造成鱼死亡,村民饮水严重污染. , 郴州市嘉禾县 , 大气污染 , 经查,群众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1、交办件中 嘉禾县行廊镇邝家村钢瓶检验站、中邦氧气站都是无环评非法生产 的举报内容经核实后不实.据查:该公司2012年开工建设,投资约3000万元,主要从事液化气钢瓶检验和工业气体充装.该公司院内分为前面和后面两部分,前面为工业气体充装站,后面为液化气瓶检验站,2012年6月16日取得了县环保局的环评批复,先后办理了相关证照:2012年元月5日经嘉禾县发展和改革局(嘉发改【2012】1号)核准建设,2012年10月16日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郴发改核【2012】10号)核准建设,2013年09月11日取得了气瓶检验机构核准证(TS7443004-2017),2015年6月19日郴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出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郴公消验字【2015】第0054号),2015年7月7日取得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湘郴危化经字【2015】0017号),2016年6月23日取得了气瓶充装许可证(TS4143L76-2020).

2、交办件中 产生的废气废水排放到邝家水库,造成鱼死亡,村民饮水严重污染 的举报内容经核实不属实:县环保局通过对该公司检查确认该公司无废水产生,该公司离邝家二水库约0.5公里,且在邝家水库的下游.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通过对邝家水库现场核查和对邝家村新一届村支部委员、邝家二水库承包者邝旭辉的了解核实,近几年该水库没有出现过因水质污染,造成水库鱼死亡现象.该村村民饮水主要来源两方面,一方面是饮用邝家一水库井水,这个占大部分,而邝家一水库井水在该公司上游,且距离约3公里,另一方面部分村民生活饮用水是嘉禾县自来水公司的管网供水. , 不属实 , 下阶段,我县将进一步加强对该公司的全面监督管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强环境监测频率,对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及时受理核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坚决依法处理,进一步督促该公司依法生产,确保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

已于5月21日办结

6 , 20170514X48 , 嘉禾县行廊镇邝家村铅锌选厂,虽然现已关闭,但给群众造成的后患无穷,当地政府也没有恢复原样. , 郴州市嘉禾县 , 重金属污染 ,

1、嘉禾县行廊镇邝家村铅锌选厂,不属实,实为磁选铁厂;

2、虽然现已关闭,属实;

3、但给群众造成的后患无穷,不属实,经对该厂遗留的原料即氧化锌厂炉渣采样分析,废渣属于一般固体废物;

3、当地政府也没有恢复原样,属实.该磁选铁厂关闭多年,关闭后主要生产设施已拆除,水泥建筑收铁池未拆除,原厂区内堆放的约200吨从氧化锌厂拖来作为原料的炉渣未及时清理完.15日下午委托湖南华科环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该厂遗留的氧化锌厂炉渣采样分析,炉渣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周边土壤也未出现超标现象.. , 部分属实 , 要求业主及时把堆放的炉渣清理完;

拆除水泥建筑收铁池,并恢复原状.县环保局和行廊镇人民政府将加大督查力度,确保整改工作按时完成. ,,

已于5月21日办结

7 , 20170514X49 , 嘉禾县行廊镇邝家村液化气站,无环评手续,离居民房屋只有一墙之隔,一旦发生爆炸,群众生命危在旦夕. , 郴州市嘉禾县 , 其他 , 经调查,根据安全评价报告上的数据和安全间距等情况进行实地测量,嘉禾县正邦液化气销售有限公司储气80立方米,储罐区与居民房间距达到60.2米(标准值为50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GB51142-2015号文件相关规定.该公司提供了2006年9月4日经嘉禾县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原件.县城管执法局对该公司的燃气安全检查,存在以下五个安全问题:一是储罐区东南面实体围墙与罐体安全间距不够.二是储罐区消防器材过期.三是充装间压力表未年检.四是门卫制度管理不严格,落实不到位.五是无燃气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 部分属实 , 对嘉禾县正邦液化气销售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嘉禾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下达了嘉禾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责令整改通知书(嘉城执责改字[2017]第5011号),责令该公司:立即停业整改;

待整改落实处理验收后,方可恢复营业.并依法立案查处,并下达了嘉禾县行政管理执法局行政处罚告知书(嘉城执告字〔2017〕第50008号),对该公司作出如下处罚:

1、责令改正.

2、拟处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小写:50000元).现嘉禾县正邦液化气销售有限公司已停业整改,待整改落实处理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营业. ,,

已于5月21日办结

8 , 20170515X72 , 北湖区万华岩屠宰场,拖猪车上流下的猪屎、猪尿全撒在路上,臭气熏人.半夜烧水浓烟滚滚,猪的嚎叫,机器轰鸣声,噪声扰民.这个屠宰场环保排污方面完全不达标.多次反映未果. , 郴州市北湖区 , 大气污染 ,

(一) 北湖区万华岩屠宰场,拖猪车上流下的猪屎、猪尿全撒在路上,臭气熏人;

这个屠宰场环保排污方面完全不达标 不属实.1.安和街道于5月17日、5月18日对万华屠宰场拖猪车进行了跟踪调查(G107绕城线雷大桥10组―郴资桂大道―增湖村―万华屠宰场).经检查,无猪屎、猪尿撒在路上的情况,且该屠宰场院内停车场及周边道路干净.2.该企业《北湖区万华畜禽屠宰加工厂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05年6月10日获得郴州市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2011年11月通过郴州市环境保护局环保竣工验收,获得了排污许可证(证号:43100216120041).3.该屠宰场建有一套30m3/d的污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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