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此身滑稽 2019-11-26
办事指南事项填报表 事项名称 ,,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销企业备案 基本编码 ,,

1900099000 实施编码 ,,

3501000000003374760550XX 事项类型 , 行政权力事项 , 公共服务事项 设定依据 ,,

1、《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2005年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令第2号)第三十三条建立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制度.

凡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2个月内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有关备案情况定期报送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

2、《二手车交易规范》(商务部公告2006年第22号)

3、省经贸委、外经贸厅、公安厅、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关于加强二手车流通管理的通知》(闽经贸商业[2006]120号)

二、二手车交易市场和经营主体的备案和交易信息报送办法

(一)备案.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2个月内向省经贸委备案;

自取得营业执照后15日内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备案.向省经贸委备案应登录商务部网站汽车贸易管理信息系统在线进行,同时将在线备案材料打印(在线备案时,点击相关 打印 按钮,直接通过与电脑连接的打印机打印)成纸质书面备案材料一式2份,加盖公章后分别送省经贸委和所在地设区市经贸委(贸发局)各1份.

4、《二手车流通企业经营管理规范》(SB/T11144-2015)

5、《福建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同意调整省商务厅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函》(闽审改办〔2016〕163号)附件:第22项二手车交易市场、经销企业备案;

下放至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商务主管部门.

6、《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做好二手车交易市场、经销企业备案职能下放衔接工作的通知》(闽商务建设[2016]20号)

7、《福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榕商务建设[2017]9号)(经市政府批准) 行使层级 权限划分 ,,

《福建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同意调整省商务厅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函》(闽审改办〔2016〕163号)附件:第22项二手车交易市场、经销企业备案;

下放至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商务主管部门. 行使内容 ,,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销企业备案 实施机构 ,,

福州市商务局行政审批处 实施主体性质 受理条件 ,,

二手车交易市场备案条件:

1、必须具备企业法人条件,并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2、必须符合福州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或商业发展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汽车销售企业整体搬迁的通告》(榕政[2009]1号)的要求;

3、二手车交易市场固定经营场所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并能为20家以上固定二手车经营商户提供相应办公场地及配套设施;

4、经营场所应符合规划、消防的要求;

5、设有车辆展示交易区、查验区、评估区、客户休息区和交易手续办理区等必要的配套服务设施;

6、具备能为买卖双方提供车辆合法性检验、二手车展示、鉴定评估、代办转移登记服务、保险、纳税、抵押贷款、信息查询、受理并妥善处理客户投诉等服务功能;

7、有严格的市场管理和内部管理制度.二手车经销企业备案条件:

1、必须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并具有规范的名称、组织机构;

2、必须符合福州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汽车销售企业整体搬迁的通告》(榕政[2009]1号)的要求;

3、固定经营场所面积不低于250平方米且有不少于10个停车位;

4、具备二手车收购、销售、展示、车辆技术状况鉴定、售后服务功能,能够提供转移登记、保险、纳税、抵押贷款等代办服务功能;

5、有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 申请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依据 , 材料类型 , 材料样本 , 电子表单 , 材料来源 , 纸质材料份数 , 规格 , 填报须知 , 受理标准 , 是否需电子材料 , 是否共享 ,,

《二手车交易市场信息备案登记表》或《二手车经销企业信息备案登记表》 , 《关于加强二手车流通管理的通知》第二条 , 申请表 , 无 , 登录 商务部汽车贸易管理系统 http://bfqc.scjss.mofcom.gov.cn/注册填报备案材料并打印 , 企业 , 2份 , A4 , 原件,数据真实、完整、准确、印鉴齐全、字迹清晰.表格与系统电子数据的内容须完全一致. , 申请二手车交易市场和经销企业备案登记提供 , 是 , 否 ,,

营业执照 , 《关于加强二手车流通管理的通知》第二条 , 证照 , 营业执照 , 无 , 企业 , 1份 , A4 , 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加盖企业公章. , 申请二手车交易市场和经销企业备案登记提供 , 是 , 否 ,,

场地产权证明 , 《关于二手车交易市场、经销企业备案的有关规定》(市政府批准)第四条 , 证明材料 , 场地产权证明 , 无 , 国土部门 , 1份 , A4 ,

1、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加盖企业公章.

2、属租赁经营的,需提交出租方场地产权证明及租赁期不低于5年的租赁合同. , 申请二手车交易市场和经销企业备案登记提供 , 是 , 否 申请材料 ,,

授权委托书 , 《福建省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 , 证明材料 , 授权委托书 , 授权委托书 , 企业 , 1份 , A4 , 原件,印鉴齐全、字迹清晰,加盖企业公章. , 非法定代表人申请的,均需提供. , 是 , 否 ,,

身份证 , 《福建省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 , 证明材料 , 身份证 , 无 , 公安机关 , 1份 , A4 , 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加盖企业公章. , 法定代表人申请,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非法定代表人申请,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 是 , 否 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说明 ,,

《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承诺时限 ,,

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说明 ,,

经办人员在0.5个工作日内初审,材料齐全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现场踏勘,经办人员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网上和纸质材料比对,审批处负责人在0.5个工作日内审核. 特殊环节时限 ,,

无 办理流程 ,,

企业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2个月内向商务部门备案,备案前应先登录 商务部汽车贸易管理系统 注册.

1、受理初审:申请人登录 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 (www.fjbs.gov.cn)注册、提交电子材料申请,之后到市行政服务中心109窗口提交内容一致的纸质材料申请;

受理人当场应查阅是否符合福州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福清市企业应查阅是否符合福清市商业网点规划或商业发展要求),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材料不齐全的出具《缺件告知单》,材料齐全的出具《受理承诺单》;

受理人在1个工作日内对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出具《补正通知单》.

2、现场踏勘:审批处会同业务处人员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踏勘,经营场所符合规定的,进入审核阶段;

不符合规定的出具《整改通知单》.

3、审核办结:经办人员在1个工作日登陆商务部汽车贸易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材料和纸质材料的比对.若不一致,退回申请人重新申报;

若一致,并确认申请材料齐全,报审批处负责人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作出决定;

同时通过网上管理系统予以备案,并告知申请人备案结果. 审查方式 联办机构 中介服务 办件类型 服务范围 通办范围 办理形式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

无 收费依据 ,,

无 数量限制 结果名称 ,,

无 结果样本 ,,

无 结果获取方式 预约办理 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办理地点 ,,

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层109窗口 交通指引 ,,

公交车路线:路线一:22路、121路(下行)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站下车.路线二:5路、9路、22路、51路、52路、55路、69路、72路、76路、107路、117路、121路、128路、129路、159路、166路至古三座站或树兜站下车进入温泉公园路(名店街)步行至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 ,,

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时间全年除法定节假日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夏季时调整为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咨询电话 ,,

0591-83213005 监督电话 ,,

市行政服务中心0591-878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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