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2019-08-28
1 证券代码:600794 证券简称:保税科技 编号:临2009-016 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大理造纸分公司部分应收账款核销的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本次核销本公司原大理造纸分公司部分应收账款金额共计3,358,099.77元.这 些应收账款极大部分在2002年底计提了坏账准备, 止本月底已累计计提坏账准备 2,995,776.03元,对公司2009年利润影响数字为362,323.74元. 本次核销根据本公司《资产核销管理制度》规定作出. 本次核销还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一、具体事项:

(一) 、东莞金泰纸品厂应收账款为 860,757.17 元,根据律师调查认定,对 于该笔债权,公司己不可能通过法律途径得以实现.

(二) 、云南外贸包装厂应收账款为 466,778.50 元,据调查,该笔债权的诉 讼时效应截止于

2006 年,现己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

(三) 、保山市粮油运输经贸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为 287,043.24 元,该笔债权 己分别于

2003 年8月21 日及

2003 年11 月28 日经过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 (2003)隆民初字第

117 号民事判决及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保中民终字 第34 号民事判决,但是,判决之后,公司未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向法院申请强 制执行,因此,该笔债权虽己经法院判决,但至今己丧失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机, 己不能通过法律手段得己实现.

(四) 、玉溪祥龙合金化工厂应收账款为 94,890 元,该笔债权产生于

1997 年,公司市场部员工白宏于

2002 年12 月31 日就此出具了无法收回的《情况说 明》 ,因此,公司的该笔债权己不能通过法律途径得到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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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玉溪东前水泥厂应收账款为 60,000.89 元.根据

2002 年12 月30 日 公司员工杨永寿出具的情况说明,该笔债权产生于

2002 年以前,之后无任何引 起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的行为或证据,因此,公司的该笔债权己不能通过法律途 径得到实现.

(六) 、公司享有的其他债权.

1、楚雄州丝绸厂恒达分厂应收账款为 97,602.60 元、石屏恒誉包装厂应收账 款为 219,871.60 元、开远纸制品厂应收账款为 36,600.18 元、宾川太和华侨林化 工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为 23,001.65 元、建水县临城工贸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为 75,000 元、贵州安顺包装厂应收账款为 201,738.40 元、攀枝花清源纸袋厂应收账 款为 34,887.82 元、玉溪百凤商贸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为 140,714.25 元、云县纸制 品包装厂应收账款为 236,257.17 元.以上债权,根据公司员工于

2002 年12 月前 分别出具的各笔债权无法追回的《情况说明》 ,且早己超过诉讼时效,己不能通 过法律手段实现.

2、楚雄联营水泥纸袋厂应收账款为 118,955 元、峨山社会福利建材厂应收 账款为 20,000 元、洱源茈碧湖果品公司应收账款为 55.90 元、贵阳吉利纸张经营 部应收账款为 280,822.60 元、云南省绿汇食品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为 7,830 元、金 沙江天然食品厂应收账款为 75,322.35 元,自然人魏志书应收账款为 16,570.45 元及陈四甲应收账款为 3,400 元.以上债权的形成时间极大部分为

2002 年12 月 以前,且多年来公司也尽力追讨却未果,并己超过诉讼时效,不能通过法律手段 实现. 综上所述,公司的以上债权共计 3,358,099.77 元,有的债权虽经过诉讼,但 因未及时申请执行,现己丧失强制申请的可能;

部分债权虽经公司多次追讨却均 未果,至今己超过诉讼时效,且无其他引起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的证据,即使公 司现在提起诉讼,也会因超过诉讼时效而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因此,以上债权 均属于公司规定的资产核销的范围.

二、核销该项资产对本公司的影响 由于这些应收账款极大部分在2002年底计提了坏账准备, 止本月底已累计计 提坏账准备2,995,776.03元,对公司2009年利润影响数字为362,323.74元.

三、律师意见

3 云南卓承律师事务所对上述核销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的 以上债权共计3358099.77元,有的债权虽经过诉讼,但因客观情况所限未在法定 时间内及时申请执行,现己丧失强制执行的可能;

部分债权虽经公司多次追讨却 均未果,至今己超过诉讼时效,且难以提供引起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的证据,即 使公司现在提起诉讼,也会因超过诉讼时效而不能得到支持,因此,律师认为, 公司以上债权均己不能通过法律的强制手段得到实现, 属于公司规定的资产核销 的范围.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分别就《关于原大理造纸分公司部分应收账款核销的报 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彭良波发表独立意见:关于原大理造纸分公司部分应收账款核 销,律师已出法律意见书,我同意;

2、独立董事安新华发表独立意见:核销账款历时较久,属原经营业务遗留, 应尽可能追收,实在没有办法时,同意核销;

3、独立董事杨抚生发表独立意见:该部分账款已经卓承律师事务所证实无 法收回,且已部分提取了坏账准备,同意核销.但希望公司要吸取教训,及时清 理应收账款,避免给公司带来更多不必要的损失.

五、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核销还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报 的本公司临2009-014 号公告)

六、备查文件

1、 《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OO九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2、云南卓承律师事务《关于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理造纸分 公司资产核销的法律意见书》. 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6月23日 关于原大理造纸分公司部分应收账款 核销的报告 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公司

2007 年董事会通过的相关《资产核销管理制度》规定, 本公司对原大理造纸分公司账面反应的应收账款进行了再一次清理, 并聘请了云南卓承律师事务所的二位律师对部分应收账款所属单位 进行了调查,根据调查情况汇总以及公司应收账款清收情况,一致认 为:原分公司有以下应收账款由于各种原因确已无法收回,对照公司 《资产核销管理制度》

第二章第七条 7.1―7.5 的规定, 可作核销处理:

一、东莞金泰纸品厂应收账款为 860,757.17 元,根据律师调查认 定,对于该笔债权公司己不可能通过法律途径得以实现.

二、云南外贸包装厂应收账款为 466,778.50 元,据调查,该笔债 权的诉讼时效应截止于

2006 年,现己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

三、保山市粮油运输经贸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为 287,043.24 元,该 笔债权己分别于

2003 年8月21 日及

2003 年11 月28 日经过保山市 隆阳区人民法院(2003)隆民初字第

117 号民事判决及保山市中级人 民法院(2003)保中民终字第

34 号民事判决,但是,判决之后,公 司未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此,该笔债权虽己 经法院判决,但至今己丧失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机,己不能通过法律手 段得己实现.

四、玉溪祥龙合金化工厂应收账款为 94,890 元,该笔债权产生 于1997 年, 公司市场部员工白宏于

2002 年12 月31 日就此出具了无 法收回的《情况说明》 ,因此,公司的该笔债权己不能通过法律途径 得到实现.

五、玉溪东前水泥厂应收账款为 60,000.89 元.根据

2002 年12 月30 日公司员工杨永寿出具的情况说明, 该笔债权产生于

2002 年以 前,之后无任何引起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的行为或证据,因此,贵公 司的该笔债权己不能通过法律途径得到实现.

六、贵公司享有的其他债权.

1、楚雄州丝绸厂恒达分厂应收账款为 97,602.60 元、石屏恒誉包 装厂应收账款为 219,871.60 元、开远纸制品厂应收账款为 36,600.18 元、宾川太和华侨林化工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为 23,001.65 元、建水县 临城工贸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为 75,000 元、贵州安顺包装厂应收账款 为201,738.40 元、攀枝花清源纸袋厂应收账款为 34,887.82 元、玉溪 百凤商贸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为 140,714.25 元、 云县纸制品包装厂应收 账款为 236,257.17 元.以上债权,根据公司员工于

2002 年12 月前分 别出具的各笔债权无法追回的《情况说明》 ,且早己超过诉讼时效, 己不能通过法律手段实现.

2、楚雄联营水泥纸袋厂应收账款为 118,955 元、峨山社会福利 建材厂应收账款为 20,000 元、洱源茈碧湖果品公司应收账款为 55.90 元、贵阳吉利纸张经营部应收账款为 280,822.60 元、云南省绿汇食品 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为 7,830 元、金沙江天然食品厂应收账款为 75,322.35 元,自然人魏志书应收账款为 16,570.45 元及陈四甲应收账 款为 3,400 元.以上债权的形成时间极大部分为

2002 年12 月以前, 且多年来公司也尽力追讨却未果,并己超过诉讼时效,不能通过法律 手段实现. 综上所述,公司的以上债权共计 3,358,099.77 元,有的债权虽经 过诉讼,但因未及时申请执行,现己丧失强制申请的可能;

部分债权 虽经公司多次追讨却均未果,至今己超过诉讼时效,且无其他引起诉 讼时效中断或中止的证据,即使公司现在提起诉讼,也会因超过诉讼 时效而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因此,以上债权均属于公司规定的资产 核销的范围.由于这些应收账款极大部分在

2002 年底计提了坏账准 备,止本月底已累计计提坏账准备 2,995,776.03 元,对公司

2009 年 利润影响数字为 362,323.74 元. 特此报告,现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蓝建秋(签字)

2009 年6月12 日附:

1、云南卓承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2、其他相关材料 2009.6.19 单位:元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已提坏帐 应收款净额 备注 洱源茈碧湖果品公司 55.90 22.36 33.54 部分计提坏帐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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